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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教育訓練 > 家庭保健訓練辦法 > 家庭保健員複訓辦法
一、報名資格: 凡持有家庭保健員證書者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均可報名參加。
二、訓練人數: 每班十人至二十人。
三、訓練課程: 課程單元、時數如表列:
序號 內容要點 時數 備註
1 家庭保健訓練概況。 1  
2
簡易照護技術。
(1) 體溫、呼吸、脈搏、血壓的測量。
(2) 病人的清潔與舒適。
A. 口腔清潔、床上洗頭、床上沐浴、更衣、更換床單、排泄照顧。
B. 病人的姿勢與支托。
(3) 助病人用膳。
(4) 復健運動。
3  
3 病人照護計畫 1  
4 測驗 2  
總時數至少七小時
四、訓練時程: 每日訓練時數,由訓練單位視每班情形訂定。
五、發證辦法:
(一) 全程參加訓練,筆試、技術測驗成績均達七十分公上。
(二) 由主辦單位依式列印,正本函送總會,台灣省各支會副本送台灣省分會,由總會核印換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