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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道服務 > 青少年服務 > 獎勵辦法
  青少年服務簡介 | 服務宗旨與內容 | 活動主軸與重點 | 經費與輔導權則 | 獎勵辦法
績優團隊評選
依據「紅十字青少年服務隊績優團隊評選辦法」,由各服務隊彙整全年度服務活動資料,於每年三月十日前提送總會,總會於三月份辦理評選,依大專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含高中職、國中小)分別評選,錄取績優團隊、優等團隊及績效卓著獎各若干名,並於每年五月「慶祝世界紅十字日大會」中公開表揚,頒發獎牌及獎金,獲獎團隊的指導老師及隊長並可分別獲頒獎狀。
績優志工表揚
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青少年志工給獎辦法」,針對參與紅十字義務服務達到一定年資,且服務時數達到一定標準的在學青少年志工,給予獎勵。敘獎標準如下:
 
身分 所屬分支會表揚 總會表揚 表揚內容
年資 時數 年資 時數
小學生 參與服務滿一年 20 參與服務滿二年 50 頒發獎狀乙紙
國中生 " 30 " 75 "
高中職 " 40 " 100 "
大學生 " 80 " 200 "
凡符合敘獎資格之青少年志工,經學校指導老師遴選推薦,填寫敘獎申請表後,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請所屬分支會審核敘獎。符合總會表揚資格者,由分支會審核通過後統一造冊,連同敘獎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提報總會審核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