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中央尋人局的起源與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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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尋人局也是起源於戰爭。在因戰爭引起的災害之中,因親人分散而導致精神上的痛苦也許是最難受的。國際委員會早就認識到,解除人們心理上的苦難往往要比減輕肉體傷害更重要。因此,國際委員會於1870年(法蘭西與普魯士發生戰爭時)決定在瑞士巴塞爾(Basel)市設立“訊息局”,收集有關兩交戰國的俘虜和傷兵的名單,以便通知雙方的家庭和政府。傷兵也可以通過訊息局特設的渠道與家人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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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促進了這項工作的發展。國際委員會在日內瓦設立了一個國際戰俘機構――中央戰俘局,專門處理戰俘們訊息,起初只僱用了二百名工作人員,數月後因工作量大幅度上升,工作人員增加了六倍。從1914年至1918年該機構除處理數百萬件紅十字通訊外,還接待大約十二萬名來訪者。在停戰協議簽定之後,該機構已建立七百多萬份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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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世界大戰進一步促進了中央尋人局的工作。每天來往信件有時達到十萬封,該機構僱用了四千人,並採用工廠式的方法將他們分成二十六個服務部分。在衝突時期,該機構總共轉交了一億二千萬封戰俘與其家人的通訊信件,轉交了分住在不同交戰國平民信件二千三百萬封,並分發了三千六百萬個紅十字包裹,使成千上萬的人與家人團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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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德國北部的阿爾森(Aro1sen)市成立“國際尋人服務局”(ITS),專門處理有關曾在納粹集中營被關押者的資料和查詢。該機構開始時由聯合國救濟和復興組織管理,以後又改由國際難民組織管理,1955年決定由國際委員會進行管理。1960年改名為中央尋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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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8月通過的日內瓦第四公約為中央尋人局奠定了法律基礎,使它在國際法上具有為國際衝突中的受害者(包括平民)的利益而採取行動的權利。後來,隨著國際人道法和國際委員會職責的發展,中央尋人局的工作範圍和服務對象不斷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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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國際委員會是在中立地區設立“訊息局”或“尋人局”;後來(特別是六十年代以來),委員會將中央尋人局的代表直接派駐到戰爭或暴亂發生的國家,以便在當地執行尋人局的任務。目前,國際委員會的代表辦事處一般都包括專門負責中央尋人局工作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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